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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库临时停车费业主倒底该交不该交

北京-朝阳区 04-04 12:27  悬赏 0  发布者:zhao_t…… 给我留言  回答:(8)
买了新房。
买房前说地下车位即使因为销售许可证没签下不能卖也是可以租的。
但是入住后我B座的车位不能卖,也不能租,说是等待销售许可下来后进行销售。
只能短租用人防留用的车位,但离楼门口特远。如果不租业主回家就得收许临停费用。

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b座楼门口的车位不卖不租的情况,我是否有权拒交临时停车费用?
在车位销售许可证未批下来前,车位的产权倒底归谁所有?我们业主交得房费里面是否有分摊地库的建筑面积?
物业(与开发商是一家)这种行为是否合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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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04 13:39
要看合同的约定。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回复时间: 2012-04-04 12:30
你有权拒交。车位的所有权尚未确定。如合同上未约定,则没有地库面积。不违反法律规定。
追问:

谢谢袁律师的回复。

买房的合同,签属时没有特别关注这一点,合同现在在售销部还未交到我们手里。
即使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但是作为业主我们依然拥有其使用权对吗?
物权法上是不是归定要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呢?

回答:

可以找开发商要合同,至少有你一份原件。有使用权。应该首先满足小区内业主的需要。

回复时间: 2012-04-04 12:57
你可以拒交临时停车费用;车位销售许可证未批下来前,车位的产权尚未确定;业主交得房费里面一般不含有分摊地库的建筑面积,具体需看购房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4-04 13:09
可以拒交临时停车费
回复时间: 2012-04-04 13:35
有权拒交临时停车费.对方不卖不租是违法的,协商解决为好,不成时起诉到法院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4-05 09:43
你可以拒绝缴纳临时停车费。
回复时间: 2012-04-05 10:42
您好!您有权拒交。
回复时间: 2012-04-05 11:36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简单看了一下,问题是你所说的问题不是很完善,且有部分事实不清晰,因为在现实中裁判结果与证据有直接关系,你是否有关键性证据,及证据是否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都需要一一核实,建议你有时间,我们当面谈谈。另外我所有专门研究您提出的该类问题的专业律师,相信我们可以帮到你,至少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付律师:1391042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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