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无法过户

河南-三门峡 02-23 09:39  悬赏 0  发布者:m221949lk 回答:(5)
律师你好,如果过户需要很多钱我有点困难,我有房产证一份和手写协议一份,我想只到公证处做一下公证,这样能管用吗,你看行吗,谢谢律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3 09:53
你好,你如果采取公证这一方法,只能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并不能产生过户的法律效力,即房屋的产权人仍然不是你,如将来发生纠纷,你不能对该房屋主张产权,只能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为避免发生可避免的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你自身的利益,本律师建议你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0-02-23 09:57
可办理相关的公证事宜,但以为了能避免一些法律的风险,建议去过户。
回复时间: 2010-02-23 10:08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合同成立。你去公证处公证并不能加强你手写协议的效力。另外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你现在合同虽然生效,但是并不会直接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现在房产仍然是别人的。
回复时间: 2010-02-23 10:16
为避免发生可避免的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你自身的利益,建议你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0-02-23 10:23
有风险,因为不动产交易依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周律师解释的很清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