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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咨询交通事故

 04-04 19:08  悬赏 10  发布者:dizhu_……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日照 回答:(3)
您好,有个关于交通方面的问题我想问一下.我搭乘一辆出租车,到了目的地之后,在下车开门的时候有一辆电动车刚好撞到车门上(注:当时我坐的位置是副驾驶,开的那边的车门.不过司机并没有完全停到路边,那骑电动车的人就从车与路边的缝隙穿过).好在骑车人并未受伤,电动车有轻微的损伤.在这次事故中我该付多少责任呢?主要责任在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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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日照]
  • 任远律师
  • 电话:15863391001
  • 93758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04日 20时27分
你好,如果你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那么你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大小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4 19:32
建议报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4-04 21:07
责任划分依据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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