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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瓶车撞人,

浙江-嘉兴 04-05 11:37  悬赏 0  发布者:hw1234 给我留言  回答:(7)
认定我全责.受伤人当天医院检查没事,三天后复查仍没事.今天去交警协商,对方写了个协议,说保证三个月没事,若有事就要找我们.我们没同意
问题补充:
受伤当天没说手表坏了,三天后复查对方说手表坏了,请问我们该负责吗?这个协议我认为不合理.我们已经告之对方,可以起诉,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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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5 12:20
可以不签,对方起诉如不合理的损失可以拒绝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05 11:38
可以协商定期复查,没事则与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2-04-05 12:33
可以不签,对方起诉如不合理的损失可以拒绝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05 12:35
不合理损失可以拒赔
回复时间: 2012-04-05 16:07
复查身体有查手表的??不予质证。要求对方举证。
回复时间: 2012-04-05 17:23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如当时并没有说明财物损失,你就可以不予理会对方
回复时间: 2012-04-05 23:17
无理要求可以拒绝,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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