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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打工什么待遇都没有老板算违法吗?

上海 02-23 16:50  悬赏 0  发布者:h223997gh 回答:(3)
我父亲在09年下班年来到上海打工,通过中介所找到一小区保结员的工作.老板是承包了小区的卫生自己招人工作,招的时候说每月工姿1000元什么福利待遇都没有,"就过年有200块钱:,到了年底我父亲想辞职回家老板以招不到人为由不让走,现在过完年了我父亲在正月初八辞职了,老板只发工资不发过年的那200块钱而且还说自己没说过这话,请问:第一我门没签合同,第二也没福利待遇,周六周日算是加班吗?第三他不发过年的那200元对吗?>这个老板发工资是直接发现金的这样违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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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2-23 17:07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必须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2-23 17:38
你好,首先该用工单位没有与你父亲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应向你父亲支付两倍工资(自第2个月起算),加班的计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超过的即为加班时间,应该支付加班费。我建议你父亲现在收集起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人证等),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0-02-23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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