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刘哲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双方都是未婚同居了几年,其间没有子女,也没有财产,分手需要什

广东-茂名 10-17 08:26  悬赏 0  发布者:南山-谢伟 回答:(8)
双方都是未婚同居了几年,其间没有子女,也没有财产,分手需要什么解除同居关系律师函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17 08:38
直接分开就行
有财产纠纷 可以起诉解决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0-17 09:04
1,可以签订解除分居协议。
2 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在一起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1994年2月1日后,没有结婚证,双方是同居关系,现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女及财产进行分配,你应及时与律师咨询,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6-10-17 08:28
能发个律师函更好
回复时间: 2016-10-17 08:40
不用的,直接分开即可
回复时间: 2016-10-17 08:43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直接分开即可。。。。。。。。。。。。
回复时间: 2016-10-17 08:44
不需要,直接分开就好
回复时间: 2016-10-17 09:12
能发个律师函更好
回复时间: 2016-10-17 10:18
不需要,双方协商分开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四川成都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81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492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51
山东 菏泽
人气:212598
山东 东营
人气:2569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8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7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