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打人至轻伤

山东-临沂 04-07 16:57  悬赏 25  发布者:caoden…… 给我留言  回答:(5)
一天和朋友一块吃饭,这时侯这个朋友的家里人打电话告诉我这个朋友说,有个人到这个她们家里闹事情,我就被朋友叫着去了他家,到家之后,我这位朋友就动手和那个来他家的人打起来,之后我也去打了那个人,那个闹事的人被打走之后,几天以后他带着轻伤证明书去了派出所报了案,请问我会被怎样处理。如何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7 17:00
1,需要做伤情鉴定。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你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那么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进行民事赔偿即可.
2,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但积极赔偿总是有利的,取得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申请从轻处罚.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作最好处理。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追问:

被打的人是轻伤,我的定性性质属于法律哪一项,还有就是我的情况会被如何处理,谢谢

回答:

轻伤的话打人一方已经构成犯罪了,故意伤害罪,如果你实际参与了,是共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追问:

共犯上,在量刑我要承担相应的多少刑事责任,会和我的朋友一样的责任吗?可以明确一点吗,是否我可以通过调解免除刑事责任呢?谢谢你了。

回答:

具体量刑要看证据情况和法院判决,我是律师不是法官。

追问:

说实话,你是一个非常不合格的律师,一个合格的律师又怎么会不清楚量刑度呢。你不适合做一名律师。

回答:

是,合格的律师给你说5年,然后法官判的是8年,你觉得这就是你合格的标准吗,这就是你负责人律师的衡量吗,简直可悲可笑!

追问:

从你的这句话上就能看出来,你只是律师中的最低级的文盲律师,可笑的很啊,就算我不是律师,我都知道至人轻伤,最多是三年以下的量刑,送你两字,你就是个律师中废物!

回答: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都是一个范围规定,具体是几年都是法官说了算,你真的知道还到这里咨询什么,直接给自己一个量刑就是了。
另外,请你注意自己的素质,对于给你提供帮助的人,最起码要心存感激,看看你自己的言行吧,对你这种人我没有任何评价。

追问:

还素质,就你这素质,我只不想和你再多说一句话了,再多说一句都是在浪费我的时间。

回答:

那你还说什么啊,直接不予回复就行了,我还懒得给你浪费时间呢。

追问:

你的真面目表露出来了吧,一句话,好律师永远不会说出一句这的话。特别是他的客人。悲哀!

回答:

我是不是好律师不需要你来评价,也不屑于你来评价,欢迎你给我差评!

回复时间: 2012-04-07 17:02
如果你们共同的行为给他造成了轻伤,则你们俩要承担刑事责任。
追问:

我们两个的责任如何划分,从法律上我会被如何处理。可以只说一说我的处理性况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4-08 08:09
如果是轻伤就有刑事责任,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4-08 17:39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你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那么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进行民事赔偿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4-08 21:39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山东淄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广西南宁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2797
广西 柳州
人气:7082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