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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问题

浙江-金华 04-07 20:48  悬赏 10  发布者:ywzhuj…… 给我留言  回答:(7)
甲(女) 已死亡,未立遗嘱,由乙赡养,乙(已死亡)将甲(女)的房子分家立户给儿子丁,并村干部在分家立户书上签了字。甲(女)的遗子丙(从小遗弃),未尽赡养义务,连甲女死亡都没来送终过,得知:乙将房子分给儿子后,书信给乙,写到:对未通知他就将房子分给儿子有想法,本对拥有这个房子也没意义,并将土地证叫人捎给乙,让其办新证。  前几年村里换土地证,乙交了钱给村里,但换的新证上仍然是甲女的名字,现在土地证在丁手上,现丙打电话给丁,说要拿回房子,对于这个问题,丁应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现在房子在丁手上,丙应通过如何途径取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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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07 20:53
面询律师为佳
回复时间: 2012-04-08 08:16
如果丙确实为甲的孩子,他享有继承权。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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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08 12:28
子女都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2-04-07 20:54
遗产自然继承。被遗弃的子女也可以获得遗产。
追问:

被遗弃的子女是否需要证明自己与死者是亲子关系,如果需要,是需要通过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还是?

回答:

最好是DNA鉴定。具体的还是面谈的好。

回复时间: 2012-04-08 07:17
可以获得遗产。
回复时间: 2012-04-08 17:13
可以获得遗产。
回复时间: 2012-04-12 12:29
依法享受继承的权利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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