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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停在路边的机动车,机动车主负责否,承担哪些费用?

上海 02-24 13:28  悬赏 0  发布者:m224778xc 回答:(2)
本人小轿车停靠在路边距公车站牌15米左右处等人上车,约3分钟后,一中学生骑自行车撞到我的车尾摔倒,我车尾左后方有两处刮擦,中学生左脚膝盖处酸痛。事后,我电话打给学生家长,并报警处理。我的汽车与学生的自行车均被拖走。学生家长送其去医院检查,后我与其家长联系确认无骨折,医院开了3瓶药水。我的问题是:1.我可能负什么样的责任?可能承担赔偿哪些费用,对方应承担我的损失吗?2.拖车费与停车费是交警部门承担吗?如果要我本人付,而对方是主要责任,这部分费用和我汽车的刮痕修理费用是对方赔付还是保险公司赔付。3.因本年度已出险3次,此次报险与否对我下年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别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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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4 13:49
先看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划分事故责任。因为是行人与机动车事故,即使你无责,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可能还是要按无责额度赔付对方,当然你遭受到的损失也可以向对方主张。
回复时间: 2010-02-24 17:12
 既然已经报警,就要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结论来承担赔偿责任和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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