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吴健弘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们公司4月份购入一批货物,金额11万多,对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广东-中山 10-19 11: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们公司4月份购入一批货物,金额11万多,对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拿去抵扣,后来8月份,税局通知该发票失控,需要做进项税转出,无法抵扣,需要补税。此时联系不上该公司业务员,经查询该公司已变更法人和公司地址,需要对方补开发票,但是一直无法联系上。我司在中山,对方公司在深圳,请问我司该采取什么法律途径?可以报警吗?报警的话是在中山还是深圳?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19 11:50
你好,警察不会处理经济纠纷。对方变更法人和公司地址可以委托律师查询,先与对方联系,协商补开发票,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履行义务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如果对方仍不履行义务,需要向法院起诉。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追问:

故意提供无效发票并且失联,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

回复时间: 2016-10-19 14:15
起诉法院,报警一般不立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辽宁沈阳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江苏无锡
河北张家口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7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7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89
浙江 杭州
人气:28224
浙江 杭州
人气:10596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70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