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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致人脾脏破裂应付那些法律责任

甘肃-天水 04-10 13:48  悬赏 0  发布者:ywxx63…… 给我留言  回答:(6)
十五岁学生殴打十三岁学生,致使十三岁学生脾脏破裂,做了脾脏全切除手术,请问打人的学生应不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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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0 13:58
由于已满14不满16岁,所以只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纵火罪、强奸罪等8种犯罪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不构成重伤,那么一般不会有刑事责任,只是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的父母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4-10 14:05
构成重伤害,应当负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10 15:57
你好,打人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就要看受伤者的伤情经过鉴定能否构成重伤,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不满16岁,只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纵火罪、强奸罪等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如果鉴定为重伤那么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鉴定为轻伤那么不承担刑事责任,另外不论鉴定为重伤还是轻伤,相应的民事赔偿都是有的,由伤人者的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10 17:09
应当做伤情鉴定,若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无论如何民事赔偿责任一定要负的。
回复时间: 2012-04-11 20:26
如果受害学生构成重伤,那么打人者要负刑事责任,其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不成重伤,那么打人者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16 21:23
如果是重伤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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