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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就能了事吗

河北-廊坊 04-10 16:14  悬赏 5  发布者:求助110急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1年9月我姐夫经人介绍进入云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1年10月正式形成劳动关系,公司未对任何人包括我姐夫购买任何保险,也未签署任何劳动合同,2012年3月22日,发包单位请吃饭,公司总监安排我姐夫一起去吃饭,在吃饭时我姐夫因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12小时内死亡,抢救共花去9千多元,公司说出于人道只赔偿1万元.我查询了很多法律也问过几个律师,但律师们说的大不同,有人说可以主张14个月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有人说这种情况公司不需要赔偿任何费用.我想知道可不可以主张公司赔偿,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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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0 17:14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没有人对你姐夫实施侵权行为,无侵权即无责任。如果是因为工作而去吃饭,突发疾病死亡那就属于工伤,公司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你上面所说的14个月以上的赔偿责任。如果只是朋友聚餐而已,那就没有赔偿。
追问:

我们离他工作地方很远,究竟是什么情况也不知道,那晚吃饭的人都拒绝见我们.退一步讲即使不是工伤,公司也要补发丧葬费、抚恤费和直系亲属抚养费

回答:

这个要求可以提,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觉得很有嫌疑,可以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

追问:

<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
第五条 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系指女年满50周岁以上,男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配偶、父母(含死者16岁前大部分时间属于他人抚养的养父母)和未满16岁的子女(含年满16岁仍在普通中学和职业班就读的子女)。
第六条 在职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其标准为: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凡因工死亡的,如果本人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可按企业平均工资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费,其计发标准为:属于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11个月。凡因工死亡的,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可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

回答:

可以去试一下,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个条例显然不适用你们的情况。

  •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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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10 20:29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追问:

劳动部门说没有签劳动合同,不能进行劳动仲裁

回答:

不是的,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追问:

我们没有什么材料,我姐夫独自在外地打工,当时虽然有姐夫的姐夫在场,但他因曾经受过刺激,说话有时候颠三倒四,因当时工程快要完工,确实是承包方为工程验收请吃.但现在他们不承认,说是认识请吃.我们也拿不出有力证据

回答:

没有证据的,无法主张权利了。

追问:

退一步说即使不是工伤,14个月的丧葬费和抚恤费应该还是有吧,按最低月工资2500元计算也应该有32000元,我们现在有的就是工资卡,估计公司人员也不会为我们作证

回答:

应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4-10 16:39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4-10 16:42
不属于工亡,公司无需支付赔偿费用。
追问:

什么费用都不用赔吗

回复时间: 2012-04-10 17:53
不属于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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