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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商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多年前拆掉我的房子,我有什么样的权益

贵州-贵阳 10-21 15:47  悬赏 0  发布者:guo200……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
    我想咨询下房屋赔偿的适用法律及我可以获得的最好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我2006年前从贵阳调到北京工作,一直没有回去。2015年春节回去时得知贵阳的房子被拆。先委托原工作单位帮忙沟通,未果;2016年向当地信访办反映情况,未果;2016年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现被告提出按强拆时的市场价进行货币赔偿,原因是他们当时通知我爱人可能要拆房。而我希望按同户型房屋的补偿情况补偿,原因是他们在我们不在期间一直没有与我们联系过,我们并不知道是否实施里拆迁。法庭上没有达成一致。
    我想请教下: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享有什么样的权益?适用什么样的法律及条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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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21 16:34
您好!
不合理,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和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0-21 18:39
带上案件材料当面咨询律师,这样才清楚和全面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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