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李保忠  罗雨晴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该如何赔偿

河北-廊坊 04-12 17:08  悬赏 0  发布者:我爱问法律 给我留言  回答:(6)
同村人来家叫我去理论一件事,当我发现可能被殴打时,就往家里赶,在块跑的家门口时被3至4个人殴打,由于天色晚未看清打人者体貌特征。事后,我报了案,派出所调查后告知同村人愿意承担打入后果,但不交代打人者是谁(不是本村人,是他电话喊来的帮手),住院治疗12天,医疗费3486元,伤残鉴定为轻微伤。出院证明上医生注明“全休一个月”。问:我该如何计算误工时间(用于计算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4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12 19:40
(一)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二)营养费的赔偿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12 22:36
可以要求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4-12 17:18
根据自己的实际花销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12 19:46
误工费以实际损失为准,
误工费以护理人实际损失为准。
营养费酌情决定。
回复时间: 2012-04-12 21: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4-12 21:44
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144
山西 太原
人气:50155
江苏 无锡
人气:51218
浙江 杭州
人气:1067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440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