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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11年前的债

广东-广州 04-14 11:08  悬赏 0  发布者:hxm835…… 给我留言  回答:(9)
11前包工头欠我爸钢材款6万,打了欠条(有写明利息,签名盖章),现在如果算上利息大约30万。欠债人现在在广州工作,两个儿子一个医院一个做生意。我想问向他追债用法律手段行吗?能赢吗?诉讼费大约怎么来算?
问题补充:
没有还款期限,只是写了第一年如果没还利息2%,第二年3%。我们这是农村,谁都不懂什么时效,如果因时效问题使的欠钱不用还,那在我们这欠债都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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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4 11:11
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具体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14 11:19
可能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但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标的是30万元,交给法院的案件受理费是5800元。应该请律师帮你诉讼,才能更好的维护你们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4-14 13:06
如果诉讼时效没问题,则 你可以诉讼成功,建议面谈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4-14 15:58
1\有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如果没有,可以起诉要求还,如果有,则不能
回复时间: 2012-04-14 17:59
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2-04-14 21:39
看欠条是否还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4-15 00:18
你好,你爸这个案子主要是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建议带齐材料面谈咨询。
    所谓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2-04-15 10:29
要审查欠条的效力及诉讼时效,建议联系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4-15 18:48
依你所述情形,可以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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