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广东户籍农村人,2012年因工作认识并于2013年登记结婚,2013年3月生有一女

广东-肇庆 10-25 17:36  悬赏 0  发布者:Aiemo 回答:(0)
广东户籍农村人,2012年因工作认识并于2013年登记结婚,2013年3月生有一女,女方先前曾与另一男性结婚并生育有一男孩子,后来离婚,男孩子户口属于前夫,2016年年初感情出现问题,8月份双方曾口头同意离婚,女孩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3万元,现在女方检查发现已有身孕,现在女方不同意补偿条件,需要男方补偿女方10万元。若要离婚①孩子由谁抚养?由这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要支付抚养费?②离婚财产分配会不会涉及到双方父母财产?③女方现有身孕,离婚后出生的孩子归谁?男方要不要承担抚养责任?离婚前打掉孩子是否属违法?④女方一婚时生育的孩子,户口属于第一任男子,现怀孕孩子出生后是否属于超生?需不需要罚款?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云南昆明
福建厦门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黑河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732
浙江 杭州
人气:10646
广东 潮州
人气:15479
福建 厦门
人气:123616
广东 东莞
人气:38577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2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