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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同寝室的人打架,对方先动手,然后我用窗帘杆捅伤对方下巴,下巴缝了40针左右

辽宁-沈阳 10-26 09: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跟同寝室的人打架,对方先动手,然后我用窗帘杆捅伤对方下巴,下巴缝了40针左右,具体情况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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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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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7040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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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0-26 19:27
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及时赔偿。
回复时间: 2016-10-26 09:04
这是不对的
回复时间: 2016-10-26 09:05
你好!你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必须重视,否则后果严重。
回复时间: 2016-10-26 09:23
能私了 就私了吧
我的补充: 2016-10-26 09:29
对方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 你就涉嫌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6-10-26 09:27
这是不对
回复时间: 2016-10-26 09:43
可能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6-10-26 10:06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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