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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被公司辞退,如何书写仲裁申请书

北京 04-17 09:42  悬赏 0  发布者:pBV219 回答:(8)
我于2011年5月份入职,未签定劳动合同,2012年4月1日口头已辞退我,现已怀孕7周,无辞退理由,我的工资是1500,没加任何补贴。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写仲裁申请书,该得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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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7 13:07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签订合同,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17 09:50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我的补充: 2012-04-17 09:50
另外,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4-17 09:52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4-17 09:53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辞退的通知金一个月工资,怀孕的情况下,工资支付到哺乳期满等等,申请书可委托律师代为书写,如果时间不方便,也可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17 10:49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请求自入职以来双倍工资,未缴保险的补缴等,公司在你怀孕期间辞退你也是违法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问题可电话或者当面咨询,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17 11:09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4-17 15:17
你好,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具体事宜建议你委托律师代书,核算各项具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19 14:48
应当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签订合同,给予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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