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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公司上班6个月了,上个月公司说要给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书面通知我们

上海-松江区 10-27 23:42  悬赏 0  发布者:﹎.Nò.1 回答:(2)
来公司上班6个月了,上个月公司说要给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书面通知我们。今天开会说补偿一个月工资让我们全部走。这个补偿合理吗?我们上班期间老板没给我们缴纳社保,工作时间合同上面是:标准工时制加值班补贴!但是(工资构成: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社保补助800+值班补助1700)我想问标准工时是不是一天8个小时?我们每天都上12小时,节假日也上班没补贴,我们可以索要我们的加班费用吗?虽然工资构成部分有社保补助,但是我们去社保局可以申请公司补教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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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28 00:57
接受不了的,走司法程序。
回复时间: 2016-10-28 08:51
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
违法解除的话,有权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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