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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02-28 10:39  悬赏 0  发布者:高山流水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唐山 回答:(2)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在1996年结婚,后来2002年女方父母为这小两口出资买了一处房产,房主是写的小两口女方一人的名字,再后来因女方破坏家庭,导致家庭破裂,造成财产分割。现在女方父母想收回房产,请问 “律师 ”女方父母这样做可以在法律上收回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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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3月01日 10时51分
如果当初女方父母明确将房产赠给其女儿一个人,则该房产就属于女方一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是不必分割。如果当初赠与房产时是赠与小两口双方的,则离婚时就应当对该财产进行分割。无论哪种情况女方父母都不能直接要回房产,而必须经受赠人同意才可要回。案件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当除赠与房产的真实意思,对此建议你向律师直接进行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8 11:57
该房屋为父母赠与其儿子、儿媳的,不能收回,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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