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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十月一放三天假,我找了一家酒店做兼职,在上班的时间

江苏-苏州 11-01 08: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十月一放三天假,我找了一家酒店做兼职,在上班的时间,从酒店外面来了一帮人,把我打两处骨折,那些人我也不认识,报警了。有监控,能看清楚人。警察也没抓到人,酒店也不给我看病,我该怎么办。父母身体也不好,家里还有俩孩子。上有老下有小。我现在又不能上班 。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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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1 08:38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职工兼职,原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由收到事故伤害时其工作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追问:

请问律师,我医药费花两千了。能问老板要多少钱,我不懂这些,请你给个建议。谢谢

回答:

保留医疗证明。向单位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具体伤情要求单位赔偿,与单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打扰你了律师,不好意思。兼职没有签合同。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追问:

我医药费花了两千。我想问老板要五千块钱,不知道行吗

回答:

与单位协商。

回复时间: 2016-11-01 14:30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职工兼职,原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由收到事故伤害时其工作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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