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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律师您好,我朋友们去ktw玩,其中一个女的朋友和一个女服务员发生了口角

甘肃-兰州 11-02 01: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钟律师您好,我朋友们去ktw玩,其中一个女的朋友和一个女服务员发生了口角,然后他的老公去劝架,那里的很多服务员就把他们两个打到了,把女的头打破了,身上到处肿的,青的,男的头上乱脚踏的两个眼睛肿了眼珠子都红的,头疼的厉害,是脑震荡,这个服务员们有没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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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2 09:23
你好 建议及时报警  建议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6-11-02 10:26
受伤后,及时就医、报警。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开具鉴定函,由当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一般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重伤的: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伤情鉴定不构成轻伤,则加害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构成伤残的,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受害人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回复时间: 2016-11-02 23:00
你好,是否构成要看伤情鉴定的结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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