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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多年男友利用二人以前隐私照进行威胁

海外-亚洲 11-03 10:32  悬赏 0  发布者:番茄君 给我留言  回答:(13)
小A(女,代称)与B(男,代称)分手多年,期间联系较少,B一直对A存有情愫,最近B利用二人以前的隐私照进行威胁,扬言若果不遵从就将照片发布到贴吧,QQ群,朋友圈等一系列公开场所,并强迫女方每天要及时回复微信,每天找B聊天等。
B现如今在国外生活(中国国籍),2016年十一期间,B又以此相威胁,将A诱骗至居住处欲对其进行侵犯,并又拍下猥亵照片,并又以A家人性命等威胁。
目前女方不敢报案,生怕B知道后将所有隐私全部曝光或对其家人进行骚扰,同时还因为B在国外,警方不便拘捕,隐私照无法彻底删除,留下后遗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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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3 10:56
案情复杂 找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6-11-03 11:29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在外国也可以报国外警察。
回复时间: 2016-11-03 13:33
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6-11-03 14:21
你好1
1、很同情你的遭遇,但不要一味忍让,要拿起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否则对方就会更猖狂。
2、若B仅仅是扬言若不遵从就将照片发布到贴吧,QQ群,朋友圈等一系列公开场所,并未实施,报警效果不大。
3、B已涉嫌强奸罪未遂,即使无强奸故意,也涉嫌猥亵妇女罪。2016年十一期间,B又以此相威胁,将A诱骗至居住处欲对其进行侵犯,并又拍下猥亵照片,并又以A家人性命等威胁,这一行为B至少涉嫌猥亵妇女罪,如有强奸故意就涉嫌了强奸罪,但要有证据证明。
4、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报案。
5、如手里没有证据,建议你和该B男电话、微信、视频聊天并录音录像,证明该男子采取了猥亵、或强奸的证据。再报案,这样他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4 09:21
积极收集证据 联系律师协助处理
可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6-11-03 10:54
建议尽快报警。
回复时间: 2016-11-03 11:03
1。对于这种事情,不要害怕,一定要报警处理;并且要把对方威胁你的微信、短信等记录保存,作为证据;如果在国外的话,你可以向其所在国警方报案。同时,你也可以向中国警方报案,方便对方回国后受到处罚。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部门有权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同时,你有权要求B将你的私人照片进行删除。
4.对于这种人,你的忍让只能让对方更加得寸进尺,给你带来更大的伤害。尽快到你们辖区派出所报警处理。
5.如果对方将你的照片发至网络,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方涉嫌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的补充: 2016-11-03 11:18
①、《刑法》有三种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你可以向中国警方报案。属地管辖,你可以向B(男方)所在国警方报案。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我的补充: 2016-11-03 17:08
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首先感谢你的回复,你说“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仅以如上惩罚,我提出两点疑问或更多:
1.B所用来威胁的隐私照片并不能确定是否完全删除,如何确保B拘留后不会再次找到备份威胁A?
2.以犯罪人的心理来推测,拘留后若存在报复举动,如何避免?

回答:

1、关于男方再犯的问题。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修改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如果第一次在公安机关有处罚记录,男方再次以照片威胁你。那么公安可以依据此条关于“恐吓”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
2、对于报复问题。只能等报复发生后或者你知道报复可能会发生的时候再报警处理。
3、如果你一味的退缩,那你只能做一个受害者,而他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3 11:40
报警。
回复时间: 2016-11-03 14:06
除立即报警,无别的途径,相信警方终究会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回复时间: 2016-11-03 17:19
1、收集证据,证明他在不断的威胁你(例如继续和他微信短信聊天,若即若离的,让他聊一下威胁恐吓的话保留);2、不要害怕他,害人的人是怕人的,不能总让他牵着鼻子走;3、证据收集全面了,就和他彻底决裂;4、他敢“将照片发布到贴吧,QQ群,朋友圈等一系列公开场所”,你可以告他侵犯名誉权(不会总不回国吧);他敢威胁你家人可以报警。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追问:

感谢您的回复,有两个疑问:
1. 如何能使B方储存的隐私照全部删除?警方有没有权利强制删除隐私照或者是否有权利通过特殊手段销毁照片?
2. 若报警后,由于B在国外,警方是否会协调B国警察进行逮捕?就怕案情太小警方会轻视或者推辞最后什么都没办成。

回答:

1、没有办法,不构成刑事案件,警方不能介入的;2、不构成刑事案件,那也不会受理的;3、不是案情大小的问题,是根本不构成犯罪的问题。4、你就应该“严词拒绝”他的无理要求,他不一定敢违法的,他违法了你才可以报案或者起诉的,你应该马上切断一切和他的联系,去努力工作寻找自己的幸福和真爱。

追问:

现在A之所以未斩断联系,主要是生怕B方破罐子破摔将照片公开,东西被传播,对自己生活造成一系列影响,处在一个矛盾的边缘,而且,然后B方再做出自杀等逃避行为,那么对于A的损失该如何弥补?

回答:

1、你要是怕恶人,你就永远不能翻身的;不能怕他“破罐子破摔”;2、生活中总会有困难有阻力甚至是灾难性的困难,那是需要人们去努力奋斗克服改变的,不能总“处在一个矛盾的边缘”啊!3、B的行为已经很恶劣了,他自杀是没有人会同情的,法律更不会追究A的任何责任,B自杀是不需要A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6-11-03 17:43
尽快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1-04 09:35
即使在国外,如果触犯中国刑法,也可以采取其它刑事措施,这样他回国就很困难了
追问:

回国困不困难不重要啊,重要的是B方破罐子破摔将照片公开,然后自己再做出自杀等逃避行为,那么对于A的损失该如何弥补?

回答:

自杀没那么简单,你想多了

回复时间: 2016-11-05 20:1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很同情您的遭遇和心情,但是,如果您一味的退让和妥协,那么最终受害的是您,请您慎重考虑。
    其次,如果B没有实施散布或者发布行为,只是口头威胁,您报案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受理。但是,您可以告知其利害关系,即如果一旦其实施上述行为,会收到治安处罚,严重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部门有权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再次,如果您有其猥亵您的证据,可以报警处理,追究其猥亵妇女罪。同时,您可以给予书面或者电邮方式的警告,如果其仍然不予收手,您可以选择尝试报警,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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