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儿媳在孩子一个多月的时候回到娘家至今。现在小孙子l以定2岁多

陕西-西安 11-04 00: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儿媳在孩子一个多月的时候回到娘家至今。现在小孙子l以定2岁多,儿媳l刚刚起诉离婚并要孩子的抚养权。在儿媳回娘家的这段时间里没有对孩子尽到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和关爱。一切都是爷爷奶奶爸爸在关爱着孩子。这两年来一个电话的问侯都没有。怎么现在想起要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给以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我确实想不明白明明你没有管孩子要的是什么钱。儿子和儿女媳离婚我管不了因为分居两年多感情破裂,但在孩子的问题上我不想让小孙子在他们的生活中受艰难,他她们都还年轻以后还会有新的家庭。我该怎样办孩子的抚养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4 14:04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B、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C、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广东茂名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41
广西 柳州
人气:7116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