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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能否作为成本价房屋的产权共有人?

北京 04-24 11:05  悬赏 0  发布者:lly60@ 给我留言  回答:(14)
父母单位原来分的楼房,现在父母都去世后,原单位要求我们现在买房,我们兄妹三人能否作为共有人按房改房政策购买(购买后房子的性质属于产权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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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4 11:08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4-24 11:05
可以,原单位同意即可。
我的补充: 2012-04-24 11:07
公房私有化,购买时购买人资格需要符合产权单位的要求,如果产权单位同意你们兄妹三人共同购买即可。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只有房屋登记在兄妹三人的名下,才可以共有,否则以登记的产权人确定房屋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12-04-24 11:12
可以,需单位同意。
回复时间: 2012-04-24 11:14
可以作为共有人共同购买
回复时间: 2012-04-24 11:16
可以,原单位同意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4-24 11:23
可以,需单位同意。
回复时间: 2012-04-24 11:30
单位同意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4-24 11:30
原则上可以,这样不违反法律规定。但也要看原产权人即单位制定的分房政策。如果无法共同购买,建议你们三人先行在内部解决,有两种途径:一、共同决定有由一人购买房屋,该人向其他两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今后房屋所有权归其个人;二、决定由某一人购买房屋,但仅仅是为了应和原产权单位的分房政策,并明确约定由三方平均出资或按比例出资共同购房及按份共有份额或共同共有,房产证下发后购房人配合其他两人办理共有手续。
回复时间: 2012-04-24 12:08
原单位同意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4-24 12:41
可以,需单位同意
回复时间: 2012-04-24 14:16
只要产权单位同意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4-24 16:52
原单位同意的,可以购买
回复时间: 2012-04-24 18:39
可以,只要原单位同意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4-24 20:18
可以,你们属于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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