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高庆强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债权债物

四川-内江 03-03 14:46  悬赏 0  发布者:A33141453876 回答:(5)
我是再婚。现在因不和要离婚。男方说生意上欠款300多万。要我分担债务才同意离婚,我不清楚生意上得事。只知道现在得住房属共有财产。我能分得一半得房产吗?谢谢!gu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03 14:52
如果债务是夫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支出,你要分担。如果不是你可以不必承担
回复时间: 2010-03-03 15:01
房产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均分。至于债务,如果属为家庭生活去出或是投资收益归共同生活所使用,属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0-03-03 15:23
住房可以的。
如果你丈夫做生意未经你同意、是独自筹资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话,你可以以此来抗辩。
回复时间: 2010-03-04 07:13
有权分配夫妻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3-05 12:51
不属于你应当分担的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