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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产权房变卖还债并置换成小房子,离婚后如何保障房产的归属权

 11-10 11:02  悬赏 10  发布者:wyy03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本人与丈夫还有独生女原有一套产权房,产证为三人的名字。
后丈夫赌博欠债,为了帮他还债我们变卖了该套房产,并置换了面积更小更便宜的房产,用差价还债。新房产产证只上了我一人的名字。之后便于丈夫离婚。
虽当初前夫承诺后面置换的这套房产他肯定不会再染指,但因为考虑到仍然是婚前购入的房产,想咨询现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规避前夫对该套房产再做出主张的方法。
烦请各位律师帮忙,谢谢!

补充说明:女儿现已结婚,名下有一套房产。考虑到税收等问题,请律师尽量提供方便又相对成本较低的方案,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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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1时04分
如果当时离婚协议没有约定房产归属的话 ,可以重新签订一份财产协议
追问:

请问协议有什么要求吗?比如需要公正吗 或者见证人之类的

回答:

双方自愿签订 ,不需要公证

追问:

非常感谢颜律师。
另外想再请教,因为之前女儿起草过一份协议,前夫也签了,但是我找出来看了发现里面没有提到双方自愿签订这句话,只写了“甲乙丙三方已明确以上协议内容并理解其含义,特此协议以供日后查证。”,这样协议还有效吗?谢谢。

回答:

有效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律师给我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15
协议一分钱不花。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18
若有书面协议,该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前夫无权再主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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