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房子是妻子的名字,抵押贷款,死后,丈夫还贷,全部还完后,这房

北京-东城区 11-10 11:37  悬赏 0  发布者:小欣 回答:(15)
房子是妻子的名字,抵押贷款,死后,丈夫还贷,全部还完后,这房子属于丈夫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53
你好 这是属于妻子的遗产 是可以进行继承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10 12:35
您好,可以继承房子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10 13:24
你好,妻子的遗产其他合法继承人可以主张的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39
妻子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39
妻子的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40
您好,妻子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40
不是的。妻子的继承人可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43
您好,妻子的父母、丈夫、孩子都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47
妻子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48
你好,房子属于夫妻共有,妻子死后还贷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属于妻子的那份财产可有你和子女及妻子的父母均分。
回复时间: 2016-11-10 11:59
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10 13:06
您好,可以视为妻子的房产!男方还贷部分可以给有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6-11-10 13:09
妻子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11-10 14:13
妻子的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10 14:59
您好,没有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限定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杨浦区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广西南宁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66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66
辽宁 大连
人气:11330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04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6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