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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

天津 11-10 20:57  悬赏 0  发布者:xiaoli…… 给我留言  回答:(5)
家里拆迁,选择按人口分房,但必须拿一个房子作为主房交给国家,每人可以获得25平方米面积。我家主房面积80平,算上前妻共8口人,平均每人10平。哥哥2010年离婚,离婚协议写的是无财产纠纷,房子都是爸爸盖的,她没有房产,前妻想要属于她自己的25平面积换成钱,我们有权利扣除她占有我家主房面积的10平米面积,只给她15平面积的钱数吗?另外从2010年离婚后,抚养费一直未给,可以从里面直接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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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0 21:04
咨询当地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6-11-11 11:02
您好!
可以根据当地具体的政策分析处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四、安置方式
采用宅基地换房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五、安置标准
(一)安置对象将宅基地无偿交给政府,政府将其确定为主房的房屋按1:1置换还迁住房。符合政府优惠安置政策且人均还迁住房不足45平方米,政府以分档优惠价格提供还迁住房人均45平方米。
第一档:人均主房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享受政府安置政策,其主房置换还迁住房人均25平方米。
第二档:人均还迁住房达到25平方米而未到30平方米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200元/平方米,购买还迁住房到30平方米。
第三档:人均还迁住房达到30平方米而未到35平方米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300元/平方米,购买还迁住房到35平方米。
第四档:人均还迁住房达到35平方米而未到38平方米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1200元/平方米,购买还迁住房到38平方米。
第五档:人均还迁住房达到38平方米而未到40平方米的,享受建筑成本价2800元/平方米,购买还迁住房到40平方米。
第六档:人均还迁住房达到40平方米而未达到45平方米的,以经济适用房价4000元/平方米,购买还迁住房达到45平方米。
安置住房指标不得转让。放弃或部分放弃的住房安置指标按下列办法补偿:放弃主房产权置换的,政府按经济适用房价格回购。凡放弃或部分放弃主房置换,不再享受各档优惠购房政策;放弃或部分放弃各档优惠购房指标,按放弃档优惠购买价与经济适用房价的差额,由政府予以回购。
(二)主房按1:1置换还迁住房后,人均主房超过25平方米而未达到45平方米,享受第一款与之对应档及以后各档优惠购房价格;人均主房超过45平方米,不再享受优惠购房政策。
(三)在合法宅基地上所建的楼房,经批准的,按1:1置换,并享受本条(一)、(二)之规定;未经审批的,按首层楼房面积计算享受本条(一)、(二)之规定。二层以上部分合理评估,予以货币补偿。
(四)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集体土地上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产(包括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的,其主房可选择1:1置换安置住房,也可选择货币补偿,不享受优惠购房政策。
(五)安置所选房型面积要与设计房型面积相符,如果有差别,只允许在10平方米(不包括10平方米)范围内调剂。按上档购房的,多购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按下档购房的,用经济适用房购买指标调剂,经济适用房不能满足调剂时,用接近经济适用房指标档由高向低调剂。只享受主房1:1置换的,按上档购房,多余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按下档购房,主房多余部分政府按经济适用房价回购。

当地的拆迁政策,您有时间帮忙分析下,谢谢

回答:

您好!
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6-11-10 21:00
需要咨询当地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6-11-11 14:41
你好:前妻无权要房
追问:

韩律师,你好。选择按户口分房,人均不足25平国家给免费补到25平,我家花31700元以分档优惠价格从国家买的从25平到45平的面积,今天咨询我们当地一位律师,她说按照25平的面积给钱,不管前妻是否分得我家主房面积。这样合理吗?另外拆迁房目前房本没下来,说法院 不给予处理,我们这种情况该咋办。

回答:

你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6-11-11 15:31
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关于抚养费问题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两者均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各自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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