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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江苏-常州 04-25 23:26  悬赏 0  发布者:wuqi98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在一家足道桑拿馆里做服务人,某一天派出所以本店有卖淫嫖娼行为查封了本店,并带走了本店所有负责人服务人及收银员,作为服务员的我被带到派出所后,就被关在一个待问室里,完全失去的人身自由,然后就逼迫我说出本店有卖淫嫖娼行为,我就说不知道,事实上我是完全不知道本店有此行为,然后就对你拳脚相加,非要你指责说本店有卖淫嫖娼行为,经过对我一番痛苦折磨后,我只能屈打成招,最后才把我放了,但离把我关进来到最后放出去时间已经过去四十个小时,我想知道以上行为侵犯了我哪些权益,是否对我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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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26 10:46
建议到上级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4-26 11:50
建议到上级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4-26 13:55
1、公安机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带至公安机关,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因此公安机关的行为很难认定构成非法拘禁。
2、公安机关的取证是非法的,属于刑讯逼供的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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