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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是否有抢建一说

吉林-长春 11-11 09: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房屋拆迁是否有抢建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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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1 14:02
您好!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1-11 11:23
在法律上有违章抢建的规定,违章抢建就是不按要求建设,并加快速度以提前或及时完成建筑。
追问:

但是提前没有文件告知,随后在征地的时候告诉抢建是否合理?谢谢!

回答:

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追问:

谢谢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拆迁部门是否有权强拆!

回答:

当地政府无权强拆,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同时,拆迁人未按照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及时、足额的补偿金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用房,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如果当地政府有强拆行为,那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权。需要帮助时,可以联系我处,咨询免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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