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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微信朋友圈发“车找人”和“人找车”,若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资金损失的

甘肃-甘南 11-11 15: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问在微信朋友圈发“车找人”和“人找车”,若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资金损失的,发布信息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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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1 15:34
要看具体的案情
回复时间: 2016-11-11 15:41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6-11-11 15:33
你好  什么意思?
追问:

就是在微信朋友圈发送顺风车信息,然后有人看到信息后正好坐了这个车,那么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发布信息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

我是当地加盟的微信平台,关注率也比较高,也是当地人获取一些信息的直接渠道,若我在发布顺风车信息后别人看到就坐了这个车,那么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的,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

我是当地加盟的微信平台,关注率也比较高,也是当地人获取一些信息的直接渠道,若我在发布顺风车信息后别人看到就坐了这个车,那么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的,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

简单一点说:就是我是信息提供者,车和人都是信息利用者,那么他们就因为我的这条信息而发生意外的,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答:

你好 你要提供具体司机车辆信息

回复时间: 2016-11-11 15:52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的
回复时间: 2016-11-11 15:58
你仅仅是提供信息服务,车和人之间能否建立运输合同关系或好意同乘关系,是基于他们之间的合意,发生事故或人身伤害与提供信息者无关。
回复时间: 2016-11-11 20:36
你好 咨询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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