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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婚前房产问题,谢谢!

安徽-合肥 04-26 08:34  悬赏 10  发布者:unionp…… 给我留言  回答:(11)
2006年本人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我个人缴纳首付和还款。2008年房产证办理下来上面只有我的名字单独所有。2010年结婚3月后协议离婚,注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2011年我将房款尾款一次性还清,今年准备出售时,房产局告诉我卖不掉,要前妻来签字做析产。 我想问一下这种问题怎么处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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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26 09:27
房产局要求违法,既约定单独所有的,属于你个人所有,无须你前妻签字
回复时间: 2012-04-26 08:55
请前妻协助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4-26 08:57
前妻协助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4-26 09:31
需要前妻协助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4-26 10:40
可以让前妻协助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4-26 14:02
前妻协助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4-26 17:12
你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复印一份协议书,盖上民政局的张,在去办理过户。如果办不成,你可以请律师办理。
如果和关系好,可以请求她配合你办理,就省去好多麻烦。
回复时间: 2012-04-26 18:11
前妻协助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4-26 21:52
属于你个人财产,可以要求房管部门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2-04-27 07:50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该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4-27 11:59
无需前妻签字,房产局做法不合理。你可以要求房产局依法办理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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