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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和我丈夫离婚,我们结婚七年,共育一女儿。如果离婚女儿跟我生活

北京-朝阳区 11-13 16:11  悬赏 0  发布者:白金雪 回答:(13)
律师您好,我想和我丈夫离婚,我们结婚七年,共育一女儿。如果离婚女儿跟我生活。我丈夫有一个姐姐,我丈夫的父母每人名下均有一套使用权的住房 ,共两套使用权的住房。请问律师,如果诉讼离婚,对于这两套使用权的房子,我能取得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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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13
不属于夫妻财产,无法要求分割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54
只有使用权的话 是没有权利分割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59
您好,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14
你只能要求分割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19
不属于夫妻财产,无法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20
您好,无法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22
你好,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25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44
你好,一般不能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1-13 16:56
不能。
回复时间: 2016-11-13 18:01
无法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1-13 18:19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不能分割案外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6-11-13 20:55
您好,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予以分割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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