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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利分房职工住房补贴问题的诉求

天津 11-13 16:12  悬赏 0  发布者:五彩贝壳li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有问题请教您: 我与前夫在一个单位工作,于2001年7月通过法院民事调解离婚,我是原告,在调解书上标明单位的福利分房归男方继续承租,男方给付女方住房补偿费3万元,原告及女儿住房自行解决。
问题1:离婚时所得住房补偿费3万元,能算为单位福利分房款吗?
问题2:目前单位准备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款,我离婚时所得住房补偿费3万元,单位要从我的住房补贴款总额中扣除,应该吗?
问题3:目前单位给我两个选择:第一,从我的住房补贴款总额中扣除3万元:第二,原婚内福利分房60平米,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面积。请问我应该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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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3 17:00
你好,需要的
回复时间: 2016-11-14 10:43
你好:应当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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