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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的一方怎样获得应得的补偿款和回迁房

河南-郑州 11-13 23:28  悬赏 0  发布者:282031…… 给我留言  回答:(3)
宅基地原登记名为姐妹二人的母亲,母亲过世后妹将该宅基地登记在自己名下,登记时姐妹二人为城市户口。二人两家出资改造该院房产。拆迁时补偿协议签在妹的名下,按宅基地使用面积的三倍补偿房屋约一千平米。现妹不同意给姐补偿。原有妹出的证明一份:某村安置房面积四百平米属于某某(姐的儿子)所有,过渡费两家各一半,搬迁费属于某某(妹的儿子)。妹替姐写的同意给姐儿子房子的证明一份,并姐摁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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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4 10:07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
如果有属于当事人的拆迁补偿份额,那么可以主张,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1-14 10:03
你好,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11-14 15:10
针对你的情况,妹妹出具的证明合法有效,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如不履行协议约定的给付补偿款和回迁房的义务,可以依照此协议提起诉讼实现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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