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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14年结婚,对象是河南周口下面县城的,结婚之后男方在上海工作,我妹妹也去了上海带孩子

河南-周口 11-14 10:25  悬赏 0  发布者:郑师长 回答:(6)
我妹妹14年结婚,对象是河南周口下面县城的,结婚之后男方在上海工作,我妹妹也去了上海带孩子。年底有了一个女儿,孩子是在我家山东济宁生的,15年下半年两人就出现了矛盾。15年年底我妹妹把孩子放在山东济宁让我妈妈带着,她回上海工作。一直到现在,一年时间男方没有来看过一次更没给过钱连个电话也没有。虽然男方在上海跟周口都有房子,但是男方名下没有房子没有车子。现在两人闹离婚,女儿2岁了现在,剩下的16年抚养费男方一共给4万。我们不同意,现在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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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4 10:29
你好,可以解决的,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11-14 10:50
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6-11-14 10:54
你好,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6-11-14 13:34
具体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6-11-14 14:53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1-15 15:05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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