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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产方面的事想咨询律师

北京 04-27 12:47  悬赏 0  发布者:zj8712……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和我前夫2003年在北京买的房子,2005年,我前夫去世了,房子是我的名,以是我在还贷。还有六年才能还清贷款。我现在想结婚,是否要做房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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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27 16:08
房屋属于再婚前财产,有房产证为证,不必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4-27 21:51
不需要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4-27 12:48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房屋中你的份额是再婚前取得的,是你个人财产,不需要做公证。
我的补充: 2012-04-27 12:50
该房屋是你和你前夫的共同财产,你前夫有一半份额。前夫去世后,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你前夫的父母、你和前夫所有的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割。
那么对于现在该房屋中属于你的份额,是你的个人财产,再结婚也不会影响到产权,所以没有必要做公证。
但由于还有贷款没有还清,如果 婚后对方有实际参与还贷的,将来分割起来你需要对其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给予补偿,没有实际参与的不需要补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4-27 13:07
房产以登记为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需要在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4-27 13:09
是你婚前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4-27 13:15
你的婚前财产始终是你的婚前财产,无需公证。不过,该房屋中你前夫的遗产份额涉及到继承问题,建议妥善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4-27 13:27
房产以登记为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需要在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4-27 14:08
房产以登记为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4-27 14:52
房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做不做公证都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4-27 15:06
房子已经是你的个人财产,只是你才结婚之后,你每个月的还贷及其增值部分需要和男方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4-27 16:59
不需要公正,
回复时间: 2012-04-27 19:11
在你,都一样。
回复时间: 2012-04-27 21:53
是你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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