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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农村户口生育2胎罚款

四川-成都 04-27 15:28  悬赏 20  发布者:Jjm2556 回答:(8)
我和老公都是农村户口在08年生了地一胎是个女儿后在10年又生了一个现在想上户口想了解最新的罚款制度是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7 15:47
你好,看你们是否符合二胎政策,依据《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不符合的话罚款可以咨询计生办,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2-04-27 15:54
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2-04-27 16:03
对于不符合生育第二胎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4-27 17:25
跟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
回复时间: 2012-04-27 18:26
咨询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2-04-28 09:33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的计生办,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大致存在这样一个标准:对于不符合生育第二胎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4-28 10:11
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2-04-28 13:27
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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