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郭永康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解约赔偿

上海 04-27 20:12  悬赏 0  发布者:WLu4739 回答:(2)
我单位与2010年5月27日和我签的劳动合同,至2011年12月30日。然后又在2011年12月31日签了一份到2014年12月30日的合同。现在由于岗位调整,要和我解约,我想咨询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7 20:58
按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工作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4-28 09:25
劳动合同期内,单位以调整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视为违法解除,可要求双倍赔偿金。如果你是2012年5月27日之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赔偿金应支付你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另外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则需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建议在与单位达成书面的赔偿协议或实际拿到赔偿之前千万不要签署类似离职申请、辞职单之类的东西,否则会认定为你主动辞职而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赔偿。如果协商不成,请务必收集单位辞退你的相关证据如辞退通知、口头辞退录音、证人证言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4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56
山东 菏泽
人气:2119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