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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咨询

四川 04-27 21:33  悬赏 0  发布者:26954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家人去年年初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做了处理,我做为无责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对方只赔偿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即住院时的营养费,护理费,伙食补助等,误工费不予赔偿。对方是否应该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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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7 21:37
年龄多大,你们是否有误工
回复时间: 2012-04-27 21:40
你好,误工费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27 21:42
你好,对方应赔偿你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追问:

从受伤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误工费怎么核算呢?还有这一段时间是我哥辞职工作以后护理我哥的,那是不是我哥的误工费还有护理费也要算呢?

回答:

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你哥只能算护理费。

回复时间: 2012-04-28 10:18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回复时间: 2012-04-28 15:04
1,交通事故应当以事故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假若对方全责,你可以要求全额赔偿。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5),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根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标的额为基准计算的,网上有诉讼费计算器,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回复时间: 2012-04-28 19:13
建议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29 22:31
只要你产生了误工损失就应当赔偿误工费,评得上残的还应当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事故已经发生一年了,诉讼时效快要过了,尽快咨询律师看伤情能否评得上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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