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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这样会成功吗?

天津-河东区 11-16 15:58  悬赏 0  发布者:拆迁人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在河东区有一套小二楼拆迁.是开发商拆迁.2010他们进行过一次拆迁之前他们应该是涉及过无证拆迁停了.现在又用2010年的评估单.我觉得价钱不合理.没有对房本上的小院进行补偿.而且给的是公租房.说是经济适用房但是所有的政策写的都是公租房.让他们在合同上写清楚或者加个补充协议也不写.拆迁补偿现金才60万.房产置换价值82万但是性质不清.家中有残疾人和大病.如果律师介入协助处理房产置换价值有可能达到110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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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6 15:59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1-16 16:08
依法律办理
回复时间: 2016-11-16 16:43
你好:需依据证据判断。
回复时间: 2016-11-17 15:07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安置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者用房的面积。你是否能得到预期房价的安置房屋取决于你现有房屋的价值,如果对相关部门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重新申请评估作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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