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牟金海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贵州 05-01 23:43  悬赏 0  发布者:xwnsdj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离婚7年,离婚协议是房子是判给我的,现在房产证已经过户给我了,可是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土地使用证过户前夫让我付孩子的生活费给他才过,{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是100元,但孩子我天天晚上和周末都带起的,孩子补习我也交钱的,孩子每年在我这得的压岁钱我也给孩子的奶奶了,已经不止100元了,前夫说这些都不算生活费,有道理吗?}那房子现在是我的还是前夫的?  
那我起诉前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他会说是因为我没付清抚养费才没过户的,那孩子的补习费,孩子在我这得的压岁钱,晚上和周末在我这生活费算抚养费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2 00:06
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孩子的补习费算是教育费。孩子的压岁钱不算。晚上和周末在你处生活费算抚养费。
你们当初应该约定抚养费金额的。那房子现在是你的!因为房产证已经过户给你。
回复时间: 2012-05-02 01:22
已回答过。
回复时间: 2012-05-02 16:46
结合收入计算的,你描述的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743
广西 柳州
人气:71300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