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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婚,我跟父亲,当时规定母亲每月给我600元生活费直到我参加工作

黑龙江-哈尔滨 11-20 22:32  悬赏 0  发布者:、宇总  ╯ 回答:(5)
我父母离婚,我跟父亲,当时规定母亲每月给我600元生活费直到我参加工作,两年前我满18岁服义务兵役,母亲就停止给我生活费,请问律师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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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20 22:33
你好,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13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20 23:25
你好,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回复时间: 2016-11-20 22:35
你好,一般是抚养至十八周岁。
回复时间: 2016-11-20 22:37
你好,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回复时间: 2016-11-21 10:47
你好,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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