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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逾期不交

北京 05-03 12:58  悬赏 0  发布者:gaE2386 回答:(10)
本人有一房屋出租给一个人,7月20日到期,按季付款,但承租方目前已欠费3个月,我多次催缴,对方一拖再拖,但最近一个月对方一手机关机,另一手机不接电话,发信息也不回复。租赁合同约定,逾期10日不交租金的,出租房有权收回房屋。于是我将房门钥匙更换了,并通知其5日内缴清欠款,并将其物品搬走,但至今无回复,也联系不到人。请问我有权将承租方的物品搬出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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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3 13:06
可以办理提存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5-03 12:59
如果有合同的按照合同处理,对方没有交房租你可以向对方索要。
回复时间: 2012-05-03 13:04
答:置于安全处暂行保管,由承租人支付保管费。
回复时间: 2012-05-03 13:14
可以办理提存
回复时间: 2012-05-03 13:16
依照合同约定处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5-03 13:39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处理,可以办理提存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5-03 13:42
如果有合同的按照合同处理,对方没有交房租你可以向对方索要。
回复时间: 2012-05-03 13:46
你可以将其物品交到安全处保管,先期垫付一部分保管费,然后起诉承租人要求其承担拖欠的房租和保管费用
回复时间: 2012-05-03 13:52
如果有合同的按照合同处理,对方没有交房租你可以向对方索要
回复时间: 2012-05-03 21:24
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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