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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辽宁-抚顺 11-22 14:39  悬赏 0  发布者:愤怒小鸟20…… 给我留言  回答:(2)
问 题: 律师您好:我在新屯有一处平房房产,现规划为动迁范围,可社区书记,街道主任直至拆迁办主任互相推诿以房屋坍塌为由没有给我登记列入动迁人员。律师求你在百忙之中帮我解开这疑惑,我该怎么办,这样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2 15:14
您好!
不合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1-22 15:10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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