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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用退还彩金吗?

黑龙江 05-04 19:41  悬赏 0  发布者:aiyuey……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女》我结婚快一年了没有登记,有一个孩子。男方诬陷我有外遇把我打了,我要求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金,我有必要退还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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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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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04 20:43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他有暴力,你可要求其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04 19:42
不受法律保护。是否退还彩礼要看彩礼的性质。
追问:

请问:彩金分几种性质?哪种是不用退还给他家彩金呢?

回答:

以结婚为目的的贵重物品,有特别意义的物品,或因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其他的物品可做为一般赠予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5-04 20:02
您好,法律上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12-05-04 20:57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未办理了结婚登记,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只不过是返还多少的问题。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再回复或联系。祝维权成功
回复时间: 2012-05-05 09:03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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