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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369号元顺和苑小区。2014年秋天,我停在车位上的车副驾玻璃被打碎

山东 11-27 22: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住在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369号元顺和苑小区。2014年秋天,我停在车位上的车副驾玻璃被打碎。由于事发时在上班,下班才发现。家里老人只说那天下午有割草机在作业,由于小区当时没有监控,所以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一个月后,割草机再次作业,卷起的石子把一楼住户的玻璃打碎,被当场抓住赔偿,这更加印证了我对于车玻璃被物业割草机打碎的判断。于是我就去找物业理论,但是物业拒不认账。想想,我苦于没有证据,也只能吃这个哑巴亏。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方,业主的受托方,监守自盗,嚣张跋扈,仗着业主拿不到证据,逃避责任。业主交着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物业公司自身却因管理不善,给业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而业主却投诉无门,想想该是多么的憋屈!真和冯导《我不是潘金莲》电影中的雪莲一样,有苦说不出!

最近,我和物业又因为车位的事产生了矛盾。由于我们小区地下车位一直没有启用,所以地上车位非常紧张。在停车位分配的问题上,物业是起主导作用的,特别是一旦有车位空闲出来,在给谁用的问题上基本就是物业说了算。前期由于车玻璃赔偿的问题,由于我和物业产生了矛盾,所以我原先一直转租其他业主的车位就被分配给了别的住户,导致我没有地方可以停车。我自然就更加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又去找物业理论。物业以我在那无理取闹为由报警,并且控制我的人身自由,在我要离开的时候指使保安阻拦并殴打业主,导致我的羽绒服被撕破,左脚脚背肿痛,行动不便。直到警察来了,才让我回去。
本以为左脚只是有点肿痛,结果到了晚上越发疼痛,到医院做了CT,结果是骨折,需要卧床休息至少一个半月。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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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7 23:04
你要及时做司法鉴定,骨折涉嫌轻伤以上,涉嫌刑事犯罪,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你可以主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物业问题建议向社区举报,必要时联合业主更换物业公司。
追问: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直接报警叫警察来处理,可以吗?我需要注意什么?

回答:

建议你聘请律师介入,按你的表述现在对你非常有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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