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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道纠纷

山东-滨州 05-06 20:15  悬赏 0  发布者:283677……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买的国家的房产,因新城规划原住房拆迁,盖起2层商品楼,当时因为土地纠纷,村委会已经做出决定并且给我们出试了证明,在楼房南面还留有4M-6M的梯形空场作为我的庭院(地面铺有地面砖,两侧有临时护栏),南邻因接楼房,未经允许私自强行破坏临时护栏,开启后门,伸出1.2M滴水屋檐,并且强行要求占领当做其做买卖的场地,请问我该向哪级政府反映及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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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6 20:25
你好,你要是有土地证明,就起诉到法院,要是没有,就找政府土地部门来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5-06 22:11
你要是有土地证明,就起诉到法院,要是没有,就找政府土地部门来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5-07 13:06
你要是有土地证明,就起诉到法院,要是没有,就找政府土地部门来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5-16 00:20
法律援助网志愿者田小军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中国大学生在线法律援助网的信任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您买的是国家房产,城市建筑应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南邻的行为违反的城市规范,您可以向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建局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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