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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05-06 22:50  悬赏 0  发布者:Yll8091 回答:(2)
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2008年2月因公负伤,现民政局于2012年3月为我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公务员证》,上面明确写有致残性质:因公。伤残等级:六级。我现向单位主张公伤待遇,如:医药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单位不给,我就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说我是公务员不属他们的处理范围,给了我一个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于是我就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了也说不能立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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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07 11:07
公务员一般是人事仲裁程序
回复时间: 2012-05-07 14:21
公务员一般是人事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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